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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史今读】百支金烛不动“心”

时间:2017-12-12 09:3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分类:廉史今读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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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公旦,南宋崇仁人,人称“野航先生”,为江西“崇仁三谢”之一。南宋宁宗嘉定六年(1213年)癸酉乡贡,嘉定七年(1214年)甲戌袁甫榜进士及第,历官司理参军、永新县主簿等,累迁监察御史等职,后又出任福建提刑、转运使、浙江巡按等巡察官。

谢公旦在任福建转运使的一天傍晚,一位旧交老朋友来访,奉茶叙旧之后,老友托请谢公旦帮忙办事。谢公旦说:“作为朋友,我应该帮忙办,但作为朝廷重臣,我不能办,因为它侵害公家利益。”第二天,老友亲自给他送来照明用的蜡烛一百支,说:“我见谢公经常挑灯办公,实在辛苦。蜡烛比油灯亮堂,油烟也少,有益身体,请收下。”老友走后,他打开包装盒一看,发现蜡烛芯中竟然均有金条,于是他连忙重新将礼盒封好,派亲信悄悄送还,并未声张。

老友羞愧难当,再见谢公旦说:“见谢公清贫,此举既有请托之意,也为故交长久,险些辱没友情。”谢公旦说:“因为清贫,所以百姓敬我;因为廉洁,所以朝廷信任我,让我代为巡视。”谢公旦不动“烛芯”,也未动“己心”的故事于是流传开来。

岳飞岳云冤案被孝宗平反后,岳飞第三子岳霖入仕,直至钦州知州。岳霖第三子岳珂更是得到宋理宗的重用,晋升为业侯,官至户部尚书,淮南、江、浙、荆湖八路制置茶盐使,兼镇姑苏(正三品)转官为通议大夫,一生仕途很顺利,政绩很大,所在之地方志给予很高的评价。

淳祐元年(1241年),谢公旦代表宋理宗到江、浙、淮南等地巡视,发现岳珂在任时过分加大食盐税额,导致偷漏税收日益严重,致使国家收支日益减少。于是谢公旦弹劾岳珂,认为这种唯利是图的做法,是与民争利、于国有害,对始作俑者,应加大处罚。即使是皇上信任的重臣、忠臣的后代也不例外。他的弹劾使岳珂降职一级,这次教训也使岳珂为官更加谨慎。

谢公旦由地方小吏逐步成长为在皇帝身边长期工作的京官,从监察御史升为提刑长官,直至浙江巡按,他的作用也由具体工作变为近臣、亲信、老师,他代天巡狩,各省及府、州、县行政长官皆其考察对象,大事奏请皇帝裁决,小事可即时处理,事权颇重。作为监察御史和巡察大臣,他忠于国家、天下为公,廉洁奉公、不贪不腐,不畏权贵、尽心尽责。(国瑞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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