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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颍泉:有“温度”的谈话 让审查调查对象真心知错悔错

时间:2021-01-26 09:3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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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对你进行审理谈话……”近日,阜阳市颍泉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李某违纪案件进行审理。经详细审核卷宗,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审理人员通知李某进行案件审理谈话。

谈及违纪问题,李某情绪略激动,他提到“其实我也不是故意想占有的,也有想着要退给他们,就是当时……也没觉得自己这样做有什么问题”。

听完李某的陈述,审理室的同志心平气和地做起李某的思想工作,对其多年来的表现给予肯定,并将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向李某解释,点出其违纪行为,“你代为收取服务对象相关费用,即使因为一些情况没替他们上交,也应该及时退还或向单位报告,你却用于个人开支,作为党员干部,应当带着一颗公心做事,多学习党纪法规,带头遵守纪律规矩,从纪律的角度你再好好想想,这么做到底有没有问题。”

听完这些话,李某若有所思,态度诚恳的讲到“我的行为的确是不对的,这对我是个教训,因为存在侥幸心理,不知不觉就违纪了,这次吸取到了教训,以后不会再有类似的事了。”

从带着情绪和不解到心服口服,这次的审理谈话起到了效果,同样也给审理人员上了一课。“处理不是目的,不能就办案而办案,尤其我们审理人员,审理谈话不能走过场,对部分有异议的审查调查对象,要仔细听取其意见;对一些不了解党纪法规、不认为自己有错的,要做好解释教育工作,让其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如果让他们带着怨气、不解和误解受到处理,在今后的岗位上,可能还会继续犯错,查办案件就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我们及时教育引导,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让审查调查对象真心知错悔错,以后才能不再犯错。”审理室负责同志说到。

审理谈话阶段,审理人员作为新的谈话面孔介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能够有效巩固谈话成果,帮助被审查调查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剖析自身错误,既是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对审查调查工作的有益补充,更是对审查调查对象进行再教育再引导的有力抓手。2020年,颍泉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在审结的83起案件中,突出强调审理谈话的时效性与实效性,坚持用事实和证据说话,做到惩处有力度、教育有温度,引导审查调查对象真正转变思想,认识错误,自觉在今后工作中做到“不想违纪”,真正从“有错干部”变“有为干部”,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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