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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严把扶贫领域案件质量关 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时间:2020-06-07 07:4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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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提升扶贫领域案件办理工作质效,宣城市纪委监委坚持精准发力,注重精准问责,采取多种方式对扶贫领域案件进行全面复核,严把案件质量关,努力实现“办案进度”“问责精准度”和“群众满意度”相统一,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逐件梳理、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明。紧密结合信访件“清淤清零”和“满意度”提升专项行动以及“两项目两资金”专项整治,要求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和省市县巡视巡察(“回头看”)移交的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摸清底数,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对已办结的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全面进行复核。截至目前,共摸排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和省市县巡视巡察(“回头看”)问题线索380件,办结360件,已经开展复核344件。

专题研判、交叉互查,做到施策准。建立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制度,加强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督办力度,专门听取有关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办理进展情况汇报14次,对疑难复杂的案件及时会商研判,并予以指导。同时,抽调人员成立专项检查组,开展全市扶贫领域案件质量专项检查,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交办的14件信访件和随机抽取的13件全市扶贫领域案件进行交叉检查,全面复核,严把质量关。

提级复核、多重把关,做到质量高。要求乡镇、县直部门办理的扶贫领域案件,一律报县市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统一审核,认真把好案件办理基层基础关。指导督促县市区纪委监委对《关于扶贫领域问责工作需要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的通知》《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操作指引》和乡案县审工作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同时,市纪委监委成立审核组,通过阅卷等方式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交办的信访件、“清零清淤”和满意度提升专项行动办理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件逐件进行审核,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审核建议并督促相关办案单位整改完善。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审理室审核扶贫领域案件43起,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复核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件847起。

示范引领、提升质效,做到问责准。加强对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的业务指导,通过提级办案、以案代训、跟踪督办等方式,不断提高基层办案人员的能力和办案水平。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从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交办的14件信访件(其中扶贫领域11件)中选取了反复举报的5件扶贫领域信访件开展直查直办,其余9件由县市区纪委监委直查直办,处理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人。探索发挥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作用,创新建立“一协作双交叉三联动”工作机制,实行乡镇自审、协作区复核、县市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审核的“一案三审”工作模式,并探索开展协作区之间交叉互查互审,既有效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又倒逼基层纪委依规依纪依法办案,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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