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金寨:出台64条 规范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

时间:2019-10-21 09:0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工作协作,推进纪律处分规范执行,维护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严肃性,近日,结合金寨实际,金寨县纪委监委牵头,协调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出台了《金寨县纪律处分执行工作规定》。

《规定》共64条,分总则、宣布、送达、执行和归档职责分工、处分后的年度考核、处分对职务的影响、信息通报、督查督办、其他规定和负责等9个章节。《规定》明确了处分决定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协调,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和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共同负责,同时将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纳入对乡镇和县直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考评内容。

《规定》的出台,进一步厘清了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界定了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有效避免了纪律处分在个别环节“挂空挡”现象,为做好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提供了依据。(六安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头条号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