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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 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时间:2019-01-18 09:2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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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旌德县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注重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充分发挥谈心谈话作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压实责任。把领导干部是否认真开展谈心谈话,作为考量其政治站位、工作作风、能力水平、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重要因素。要求各级党组织把谈心谈话作为履行主体责任、践行“第一种形态”的主要抓手,领导干部必须带着责任谈、针对问题谈,敢于板起脸来批评教育,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同时,明确规定谈话结束后,谈话对象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在一个月内报告整改情况。

科学设计。为避免谈心谈话走过场,该县科学设计谈心谈话方式,采取召开谈心谈话会、工作推进会、民主生活会“三会合一”的方式,既谈工作、又谈思想,既提出工作要求、又进行提醒警示,起到了“1+1+1〉3”的效果。要求领导干部在部署日常工作的同时,两个人面对面地谈,双方都能够敞开心扉、推心置腹,有利于开诚布公、有的放矢。

全程留痕。统一印制廉政谈话记录本和谈话提醒牌,发放到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手中,要求谈话人与被谈话人均须做好谈话记录以便备查。县纪委监委通过随机点名的方式,每月由专人负责调阅一次谈心谈话记录,并加注调阅时间、调阅人和调阅结果简评。调阅时,不仅查看谈话的次数和内容,而且还要比对谈话人与被谈话人的记录内容是否一致。每季度对谈话制度落实情况公开点名通报,目前已对46人进行通报批评。

问责压阵。将干部谈心谈话情况列为廉洁档案的重要内容,并作为选拔、任用、调整干部的重要参考。在纪律审查“一案双查”中,把谈心谈话情况作为问责追责的依据。坚持每季度对全县各单位谈话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公开通报,点名道姓指出存在的问题,对开展谈话不力的单位“一把手”进行专题约谈和问责,真正体现严管就是厚爱。 (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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