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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1-9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26人

时间:2018-10-22 09:0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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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明光市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利剑高悬,精准践行“四种形态”,培“沃土”、治“病苗”、拔“烂根”,努力维护政治“森林”生态健康。1-9月,全市运用 “四种形态”处理226人。其中,第一种形态114人,占50.4%;第二种形态94人,占41.6%;第三种形态13人,占18.2%;第四种形态5人,占2.2%。

厚培土壤,固本清源重教育。创新教育形式,延伸教育链条,以廉政文化“六进”为依托,着力打造“廉洁文化进校园”的主题活动,全方位营造风清气正的文化氛围。通过构建网站、短信、QQ和微信“四位一体”宣传网络体系,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及时推送廉政信息、发布廉政禁令、提出自律要求、明示纪律规矩。编印发放警示教育读本400本,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抓预防。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问题,及时开展谈话函询5人,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干部。对传染性、危害性强的问题,早打“预防针”,提醒谈话23人,诫勉谈话26人,通报批评12人,增强党员干部的免疫力和抵抗力。对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小毛病防微杜渐,给予94名干部党纪政务轻处分,避免问题小变中、中变大。

拔除烂根,从严执纪强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扶贫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领域强化执纪问责,紧盯违反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给予党纪政务重处分18人,留置涉嫌违法犯罪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批次12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果,进一步巩固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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