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泗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创新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模式,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走样”,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送达宣布到位。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同时,制作处分决定执行通知书,要求被处分人所在党组织作为签收单位签名或盖章,并要求限期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及时办理有关人员的职务安排、工资调整、处分决定入档等事项。同时,制定处分决定执行告知书,将党纪、政务处分对受处分人考核、职务、工资等影响逐项列出,连同处分决定一并送达受处分人所在单位,以便更有针对性的执行。上半年,县纪委监委共立案1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3人,相关处分决定均已执行到位。
台账跟踪到位。处分决定作出后,案件审理室明确专人负责录入处分人员相关信息及落实单位,建立处分决定执行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同时,每月初对上月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及时解决相关单位在处分决定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提醒恢复到位。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或政纪处分的,到期后提醒被处分人及其所在单位或党委、党组,及时按程序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政纪处分。今年上半年,按程序恢复党员权利5人、解除政务处分23人。(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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