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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对案件审理质量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定期专项检查

时间:2018-03-20 15:5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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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和人员案件审理业务能力水平,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南陵县纪委形成对案件审理质量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定期专项检查制度。2017年对735件案件,270人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45个共性问题进行了整改。

带队伍,提能力。制定专门方案,由案件审理室牵头组织,抽调镇纪委人员参加,集中对全县各镇及有关县直单位案件质量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单个“会诊”、集中研讨、全面“解剖”的方式,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业务水平。同时通过平时开展培训、邀请专家授课、抽调人员跟班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找不足、提质量。严格对照《安徽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办法(试行)》标准,按照“二十四字”办案方针逐案检查,重点检查案件办理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量纪是否恰当、文书、卷宗装订是否规范及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否到位情况。2017年检查案件735件,查出共性问题45个。对发现的问题与被检单位及时进行面对面交流,现场给予指导,同时列出问题清单书面反馈,并要求第一时间进行整改,有效提升案件查办质量。实现每一案件均做到文书齐全,事实清楚,表述准确,适用条款恰当,装订顺序规范。

查落实,促“到位”。年初及时将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具体要求明确到各相关单位。同时自查与检查相结合,对纳入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管理系统的结案案件,要求受处分人员单位以“三查三看”方式及时进行自查,查看受处分人员的案卷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时间、范围、程序宣布执行,是否填写《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是否有宣布的会议记录;查看受处分人员的人事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及时入档、年度考核等次是否按规定确定、工资调降是否按规定执行;查看违纪款物是否按规定予以收缴,看相关的处理建议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在自查基础上,案件审理室深入到各镇及县直单位,对已结案的案件质量及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或随机抽查,确保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登记表上的各项执行项目逐一落实到位。2017年,受纪律处分270人的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率100%。(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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