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寨县纪检监察组织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增强反腐合力,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全面落实“四种形态”。 加强对纪律条规适用和处理方式的审核,把准用好党纪轻处分、党纪重处分、组织处理和移送司法机关等方式,确保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适用,做到未病常防、病萌早治、病发快治、重病严治。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纪律审查处置人数分别为162人次、119人次、18人次、9人次。
始终坚持挺纪在前。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28件(次),初步核实问题线索321件,新立案137件,结案147件(含去年结转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7人,其中乡科级8人;党纪处分133人;政纪处分22人;双重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严格执行《工作规则》。及时组织学习中纪委《工作规则》和省、市纪委相关规定。对案情简单、涉案人员级别较低的案件,初步核实后交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立案审查,今年以来,县纪委查实后交乡镇纪委立案的28件,交县直纪检组立案审查的3件。对案情较复杂的特别是涉及扶贫领域的线索提到县纪委办理。
切实增强反腐合力。今年以来,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10次,县公安局、森林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局分别移交问题线索8件、6件、6件、11件、2件。对涉嫌犯罪的党员在一审判决前给予党纪处理,确保不带党籍上法庭。
依纪依规审理案件。今年以来,审结“乡案县审”案件78件,开展互查互评案件43件,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纪律处分的执行力、权威性。(六安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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