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名干部履历情况为什么与任免审批表不一致?”近日,池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来到第三纪检监察室,对一起案件被审查调查人主体身份问题,与经办人员进行探讨,建议该室深入有关单位做进一步了解,这是该市加强审核把关提升案件质量的一个缩影。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事关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24年以来,池州市纪委监委实施案件质量提升工程,坚持综合发力、系统施治,通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该市纪委监委积极构建“三位一体”评查工作机制,通过实施精细化的日常评查、定期性的集中评查以及针对性的专项评查,对案件质量进行持续性“精准把脉”和全面“深度体检”。针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构建闭环式问题整改管理体系,详细列出问题清单,并实行“一对一”精准反馈,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挂图作战、逐项销号,推动问题整改清仓见底。2024年,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次,随机抽查150件案件,发现问题452个,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该市纪委监委积极构建和完善工作机制,先后制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审理案件责任制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案件移送审理的工作指引》等4项重要文件,共计细化56条具体措施,旨在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优化案件移送审理流程,以及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从而全面提升工作效能与规范水平。
此外,为了全面提升监督执纪执法的能力和办案质效,该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业务培训,精心策划并实施了多元化的学习模式。通过开设系统全面的业务培训课堂、“沉浸式”的庭审现场教学以及灵活便捷的业务微课堂等形式,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构建了一个既广泛覆盖又深入细致的学习交流平台。2024年以来,成功举办15期专业培训,组织7次庭审观摩活动,以及2场业务微课堂,累计培训1086人次。(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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