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村巡察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近年来,蚌埠市委扎实深入推进对村巡察,统筹谋划巡察任务安排,创新优化巡察路径,凝聚各方工作合力,压实整改责任链条,对村巡察工作取得新成效。截至目前,本届市委已全部完成对1135个村(社区)的巡察全覆盖任务,发现问题16946个,到期整改完成率98.51%;移交问题线索388件,办结289件,立案14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5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实践中,蚌埠市坚持因地制宜、靶向发力,运用“定量+定性”方式,根据人口规模、经济体量、信访反映等情况,将全市1135个村(社区)精准分为187个重点关注类和948个普通关注类,并在共性问题清单基础上,分类指导各县区制定差异化问题清单,着力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更加精准。
为提升基层监督质效,蚌埠市着力构建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工作格局。强化巡纪联动,巡前加强信息通报,将纪检监察机关提供的村级廉洁风险点、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等情况作为重点关注事项;巡中加强沟通会商,探索建立纪委科室主任担任巡察组不驻组副组长制度,协同推进边巡边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81件;巡后强化成果共享,一体督促对村巡察和集中整治发现问题整改,巩固深化集中整治实效。同时,依托纪检监察协作区建立“巡察+协作区”协同监督模式,制定对村(社区)巡察与协作区协同监督操作流程,指导县区充分发挥协作区作用,联动参与对村巡察,在人员选派、宣传走访、信息核查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有效凝聚了基层监督的整体合力。
此外,蚌埠市坚持把推动问题整改作为提升对村巡察质量的关键环节,将对村巡察发现问题向镇、村两级同步反馈,督促所在乡镇研究对村(社区)巡察反馈意见,指导村级党组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同步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巡察集中整改期结束后,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共同对村级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三方联审”和实地评估,构建“反馈—整改—评估”闭环体系。本届市委以来,推动解决影响农村产业发展、制约农民增收致富、阻碍农业综合效益提升等方面问题672个。
此外,蚌埠市着眼标本兼治,注重从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中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着力把整改成效固化为制度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本届市委以来,围绕对村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以及制约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向有关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移交意见建议172条,推动完善制度738项,开展“三资”管理、惠农资金使用、农村党员发展等专项整治90次,有力提升了基层治理水平。(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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