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巢湖:建立村居集体“三资”提级监督机制

时间:2021-07-15 08:5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要进一步加强对村级‘三资’的管理监督,健全完善村级‘一把手’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推动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日前,巢湖市在183个村居中筛选集体经济发展较好、党建基础较好的4个村开展村居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村居“三资”管理监督机制。

“三个紧盯”,突出提级监督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巢湖市将紧盯重点人员(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紧盯集体财产(资产、资源、资金)、紧盯小微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情况)作为监督重点,严格把关“人、财、权”是否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省、市各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着力提升监督试点工作的有效性。

“十项监督”,明确提级监督方式。围绕“日常监督、重点监督、全面监督”三个方面,整合各类监督力量,探索开展“十项监督”。即:探索建立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连点包保制度、探索建立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个人廉政档案、探索进一步发挥村级纪检委员的“监督员、信息员、宣传员”作用、探索日常监督检查常态化、探索“室组区”联动模式、探索开展问题线索提级办理、探索警示教育向基层延伸、探索对试点乡镇开展专项巡察、探索组织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进一步发挥“阳光村务”微权监督服务平台作用。

多方联动,深化提级监督合力。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持续发力,将“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深入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工作;多部门协同联动,于4月中旬联合开展对全市各乡镇(街道)“三资”管理情况的专项督查,并印发《关于全市村级三资管理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发现并整改问题41个;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等部门将工作重心延伸拓展至村级,对“三资”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巡察等工作;各试点乡镇党委不断压实主体责任,发挥头雁作用,统筹抓好试点村“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检查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工作。(合肥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头条号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