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被选为‘提级监督’试点村了,这个举报箱是县纪委监委提级监督设立的,联系电话是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大家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向县纪委监委反映。”砀山县砀城镇李屯村工作人员向前来村委会办事的群众介绍到。
砀山县纪委监委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推行“3474”提级监督法,激活基层监督“末梢”,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加强对重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两委”班子的监督制约,为服务乡村振兴、推动基层管理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3474”提级监督法即选取“3个试点村”、聚焦“4项监督内容”、明确“7项监督措施”、建立“4个保障机制”。“3个试点村”即: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积累、债权债务规模和“两委”班子职能发挥等方面情况,选取葛集镇高寨村、赵屯镇蒋庄村、砀城镇李屯村等3个村作为试点对象,推行提级监督。“4项监督内容”即:围绕村(社区)干部违纪违规问题易发多发领域,聚焦干部履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三资”、乡村振兴开展监督。“7项监督措施”即: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指定镇(园区)纪检监察工作室对对口包保试点村实施“一对一”提级监督,对警示教育提级指导、信访举报提级受理、问题线索提级查办、巡察整改提级督导、重要事项提级审计、廉政档案提级管理、廉政意见提级把关。“4个保障机制”即:建立组织领导机制、问题会商机制、协调联动机制、通报反馈机制,保障提级监督工作落细落实。
“此次探索推行‘3474’提级监督法,旨在通过提级监督新实践,抓住村(社区)重点人、重点事、关键点,为有效监督服务乡村振兴、推动基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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