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亲自来帮俺核对扶贫政策和补助资金的落实情况,有了他们的监督把关,俺们心里更踏实了,脱贫也更有信心了!”近日,宿州市埇桥区大店镇三里村一贫困户对上门了解情况的纪检监察干部赞不绝口。
为持续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好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宿州市埇桥区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日常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暗访督导,“三紧盯”全面深入落实脱贫攻坚监督责任,确保日常监督不留死角。
紧盯“关键少数”,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认真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的工作要求,全面部署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要把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三查三问”的重要内容,持续整改,推动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紧盯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和监管职责,重点围绕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用水安全等方面问题,针对扶贫项目实施,项目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等薄弱环节,查漏补缺、督促落实。
紧盯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职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检查,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将专项巡视“回头看”和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成效作为监督重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和典型问题,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
“脱贫攻坚事关全区贫困群众福祉,容不得半点虚假、敷衍。”埇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后将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暗访督导,进一步夯实监督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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