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马鞍山市紧盯“一岗双责”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
强化明责履责。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通报、约谈、述责述廉制度,各级党组织通过听取汇报、开展约谈等方式,认真落实主体责任。2019年市、县(区)党委常委会共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汇报140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147名干部进行主体责任约谈。
强化督责实责。不断加强党内监督,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去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参加235家单位民主生活会,督促305名党员领导干部接受谈话函询;各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参加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2512次,提出防范廉政风险意见1028条。
强化考责问责。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去年共考核领导班子440个、领导干部3313人。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的问责,去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落实“两个责任”等工作不力的16名领导干部、6个单位党组织进行问责。(马鞍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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