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委机关专责监督、派驻监督、镇街道纪检组织监督、巡察监督为主的“四位一体”监督体系作用,同向发力,层层设防,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把监督职责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委机关专责监督作用。将掌握政治生态状况作为日常监督的切入点,加强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和“两个维护”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督促检查力度,构建发现问题和问题线索处置以及联动协作机制,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身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推动专责监督有的放矢、有力有效。
突出“驻”的优势“派”的权威,发挥派驻监督作用。突出“关键少数”,对全区57家党和国家机关实施“贴身”监督,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职尽责、遵纪守法、作风家风、廉洁自律等情况的有效监督,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针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着力提升监督效果。1月份以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处置问题线索5件。
加强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发挥镇街纪检组织监督作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通知》,配齐配强基层纪检干部队伍,落实工作保障制度,完善内部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镇街纪检干部履职能力。严格教育监督管理,加大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建设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整治基层“微腐败”,确保“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1月份,全区镇街纪(工)委已立案查处9起,结案12起,党纪处分11人,组织处理1人。
聚焦党的政治建设,发挥巡察监督作用。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盯住被巡察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监督。今年将开展4轮对20个单位的常规巡察,对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及“边缘村” 开展专项巡察,开展一轮对“城中村”、审计发现问题较多的村、软弱涣散村的机动巡察。同时对巡察整改工作实行“双审核、双督办”,推动巡察发现问题彻底整改,实现巡察成果运用最大化。(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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