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积极探索实践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严格根据小微权力清单要求监督村干部照单履职,促进村干部规范用权,切实防治“微腐败”,持续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权力运行“一张清单”。依据相关法律和工作要求,结合上级部门委托事项,对村级办事项进行逐类逐项梳理、归纳、审核,明确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村级工程管理、村级资产管理、村级财务管理、阳光村务等九个类别30项“微权力”。按照简便直观、易于操作的原则,编制权力清单流程图,以图表的形式明确每项工作的具体名称、权力事项的依据、权力运行的操作流程、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
宣传引导“一幅画面”。一方面,立足常态化、全覆盖原则,加强“小微权力”清单宣传力度,通过现场观看宣传图片、发放宣传册等形式,真正让“小微权力”清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另一方面,召开专题纪检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要求,做到“小微权力”不滥用、不谋私。
监督检查“一条连线”。强化过程监管,对“小微权力”清单规定事项实行全程纪实、全程监管。结合每月一次“党员活动日”,组织党员就“小微权力”运行情况进行询问质询、听取意见建议,同时鼓励村民代表收集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向纪委反映,确保“小微权力”落到实处、运行规范。(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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