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纪委监委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面向全区57个区级机关部门,精准定位、主动作为,切实履行“贴身”监督职责,进一步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重学习,强能力,扛起监督责任。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对照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大政方针和与业务紧密相关的理论知识,用党的政治理论武装自身。严格按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通过个人自学、外出培训参学、抽调跟班学等方式,熟练掌握党纪国法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切实扛起监督责任。
严督查,明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守纪律规矩。驻区财政局(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不定期抽调财务等人员组成工作组,不打招呼、不听汇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问题专项检查;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制定《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工作联系制度(试行)》,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重点监督内容,加强对综合监督单位的监督力度。
讲担当,抓问题,力促整改落实。针对区委巡察组向监督单位反馈的巡察问题,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作为,“点对点”监督巡察问题整改到位,并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信访局反馈的巡察情况,跟踪督促区信访局党组压实整改责任、对标反馈问题落实有效措施,定期督查检查,切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提升巡察震慑作用。(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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