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怀宁:开展“四项工作”强化履责担当

时间:2019-02-21 09:3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基层党委、纪委履责意识,怀宁县通过强化四项举措,推动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

开展谈心谈话。将履行主体责任谈话区分为廉政谈话、监督谈话、委托谈话,详细规定了各类谈话的主体和适用对象,规范谈话程序,对谈话结果运用进一步细化,将落实谈话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对不落实谈话的及时倒查追责,督促抓早抓小,筑牢防止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

开展述责述廉。结合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建工作述职,将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列入述职重要内容,落实各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本人及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的报告制度,年末集中开展乡镇纪委书记、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组长向县纪委监委述职,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进行量化评分,结果作为评优等依据。

开展集中考核。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纳入县委县政府综合目标绩效考核范畴,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考核细则,综合日常履职、监督执纪、“三查三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等情况,对各单位进行量化评分,严格结果运用,传导责任压力。

开展巡察监督。制定巡察工作规划,规范工作流程,推进巡察工作全覆盖,注重在巡察工作中凝聚工作合力,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全面提升巡察实效,让巡察精准发力,巡出声威,形成震慑。(安庆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头条号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