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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蚌山: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02人次

时间:2019-01-17 09:0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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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02人次,常态化监管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和规矩底线。

早提醒,念好“紧箍咒”。出台《中共蚌山区委关于践行“四种形态”加强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和警示约谈工作实施意见》,将提醒谈话、警示谈话、函询贯穿于监督管理的始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

严纪律,管住“大多数”。紧紧围绕“六大纪律”,紧盯重点岗位、重点部门、民生领域及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等重要环节,对自律不严、触碰党纪党规的干部及时纠偏,不断强化执纪问责、调查处置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防止一般违纪行为发展成严重违纪案件。

抓监督,绷紧“纪律弦”。加大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力度,有效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紧盯“关键少数”,注重严抓严管,对查处的民生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真正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有效防止“好同志”成为“阶下囚”。

出重拳,惩治“极少数”。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干部严查快处,依规依纪依法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决不姑息;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把违反纪律的主要问题查清后,将涉嫌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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