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太和县纪委监委建立领导“联点包案”工作机制,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精准有力惩治黑恶腐败。
明确职责,理顺思路。在扫黑除恶工作期间,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点推进重点乡镇、行业和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包案负责重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查处。“联点包案”领导全程督促指导,组织深挖彻查,推进落实,确保工作推进力度、速度及案件办理质量。
协同配合,监管联动。机制明确县纪委监委各乡镇工作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各室部严格履行职责任务。明确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联点包案”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严格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查调查工作联合行动机制。各派驻(出)机构要加大对驻在部门和主管行业内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排查力度,强力推进线索核查。
逐件筛查,提高质量。“联点包案”领导对各自包点乡镇及行业部门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逐件过筛,对包案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跟踪,做到盯承办、盯进度、盯质量、盯结果。第五纪检监察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对包保案件审查调查的审核把关,切实提高成案率。
加压发力,快查快办。“联点包案”领导定期不定期对案件主办单位办案情况进行督办,强化进度和质量,对查办案件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督促督导。对重大复杂涉黑涉恶“保护伞”腐败案件以及“保护伞”级别高,办案干扰阻力大的案件,县纪委将上报至上级纪委监委提级查办。
据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建立联点包案机制真正让黑恶势力“保护伞”无处遁行,县纪委监委已给予3名涉黑涉恶党员开除党籍处分。(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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