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认真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立行立改要求和省、市文件精神,太和县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制定方案,自查自纠。结合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发现和查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逐一明确了3个方面16类突出问题立行立改的责任单位,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照省、市、县“三查三问”活动要求,结合扶贫领域监督检查、专项巡察、案件查办等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重点查纠和整治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突出重点,认真查摆。对照“三查三问”要求,采取实地了解、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建议,逐单位、逐人进行自我査摆,重点查摆脱贫攻坚工作中是否存在政治上站位不高、敏锐性不强,思想上教育引导不到位、政绩观存在偏差,工作上要求不严、把关不细、管理监督不力、决策不民主,制度上有漏洞、有缺失、内部管控不力、执行落实不到位,作风上哗众取宠、好高骛远、奢侈浪费、大而化之、权力任性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
聚焦主业,严肃问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助力专项整治往深里做、往实里抓,严厉惩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专项整治期间,集中梳理一批问题线索,集中査办一批典型案件,集中问责一批领导干部,集中通报一批代表案例,真正形成常震慑、常警醒,让纪律“带电”、制度“长牙”。持续释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同时强化精准思维,注意方式方法,防止随意执纪、方法欠妥、层层加码、跑调走偏等情况。
严明纪律,确保成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各乡镇、县直各党委党组切实履行整治主体责任,主动担负起监督责任,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凡是发现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搞形式、走过场,或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格予以问责,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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