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被处分的那段日子,老感觉别人背后戳自己脊梁骨,同李主任谈心后,我意识到,一时糊涂不能一辈子低头走路,哪里跌倒哪里爬起来,我一定要凭自己的能力为群众办点实事,挺直腰杆走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一名村干部说道。
近日,砀山县委聚焦主体责任,出台了《关于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关爱帮扶工作暂行办法》,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关心和回访,鼓励受处分人员振作奋进、改过自新“再出发”。
“查明现状”制定预案。关爱帮扶责任人深学研读《暂行办法》,提前熟悉受处分人员违纪违法案情、受处分情形、相关纪法规定以及受处分人员情绪、工作表现等,有针对性地制定个体关爱帮扶工作方案,力争问题现状分析准确、帮扶方式运用恰当、帮扶方案可行性较强。
“对症下药”引导鼓励。关爱帮扶过程中,真诚听取关爱帮扶对象的思想状况,密切关注表情和动作,有针对性地调整谈心谈话策略。对于心理失衡的对象,详细讲解党纪法规、列举案例帮助他们认清错误,阐明党的纪律是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对于有“思想包袱”的对象,阐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纪律处分原则,表明处理的最终目的在于教育,并告知相关纪律处分期限,引导他们放下“思想包袱”,以工作成效向党组织汇报;对于能正确认清错误、认真整改、工作成效明显的帮扶对象,予以积极鼓励,并要求他们一如既往、严格要求自己。
“诊后随访”跟踪关注。每次关爱帮扶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关爱帮扶相关材料整理存档,归入受处分人员日常关爱帮扶工作台账,并及时更新受处分人员廉政档案。跟踪关注帮扶对象,传达反馈帮扶对象对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满足其他合理诉求,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帮扶对象立功、再次违纪等特殊情形,切实做到帮扶工作不仅仅是 “一谈了之”,促使“跌倒干部”重拾信心,新起点展示新作为。(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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