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明光市纪委监委持续加大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重拳惩治“微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56件,处理6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其他处理42人。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以正风肃纪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制定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点。印发《明光市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紧盯重点问题,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案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全面排查梳理,深挖问题线索。在市纪委网站公布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反映扶贫领域相关问题线索。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月报告制度,各地各有关单位每月25日前上报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7件。
强化交办督办,持续传导压力。充分发挥督办杠杆作用,对发现的重点问题线索建立交办登记销号台账,由市纪委常委和相关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与所联系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主要负责人当面交办,签订督办责任书,明确责任,限期办结。今年以来,本委共交办督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7件,处理7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7人。
开展监督检查,助力扶贫攻坚。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由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等班子成员带队,组织部、作风办、扶贫办等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采用直接进村入户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落实。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3次。
用好问责利器,倒逼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对扶贫领域审计中发现、扶贫工作省第三方评估通报和滁州市纪委明察暗访19条问题线索、省脱贫攻坚大排查专项督查中发现的14条问题线索进行问责,督促帮扶人落实帮扶责任。(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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