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潜山市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整改,层层分解,压实责任。截至目前,10个乡镇反馈的5个方面191项问题已整改完成180项,基本完成11项,制定完善了38项相关制度,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8人、党纪政务处分20人。
加强督查指导,督促整改进度。成立8个督导组,对各乡镇脱贫攻坚和巡察整改进行常态化督查。通过赴现场指导和审核整改材料,及时掌握乡镇整改进度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并将审核意见进行反馈。市纪委监委协调发改、财政、住建等12个相关职能部门就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事项,分赴有关乡镇加强整改工作具体指导。
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落实。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实行分类整改。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一项项建账,一条条落实,对账销号。在对具体问题解决的同时,举一反三,加强面上整改工作,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抓紧抓实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确保问题整改“一个不落”。(安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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