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公职人员廉洁履职,营造良好营商关系,今年以来,来安县先后开展“亲商助廉”等三个专项整治工作,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开展“亲商助廉”专项整治。通过匿名问卷调查、在基层政务大厅公布监督举报方式、深入非公有制企业走访等,全面排查借用企业车辆、让企业安排亲属就业、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在企业报销吃喝旅游费用、接受企业礼品礼金、为企服务推诿扯皮等10类涉企服务“轻型”腐败行为和不当行为,着力整治损害营商环境不正之风。截止目前,排查问题12起,提醒谈话5人。
推进“挂证取酬”专项清理。重点整治公职人员将本人执业资格证书挂靠至企业或社会中介机构并取酬行为。组织党员干部签订《个人承诺书》,如实填写自查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并立即整改,停止挂证行为上交挂证取酬所得至县纪委廉政账户。组织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监督范围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强化登记核验和监 督跟进。截至目前,发现挂证取酬行为13起,正在纠正。
持续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组织各单位对照政策规定,开展自查自纠,班子成员集体签字背书确保信息真实、层层有贵。成立6个专项督查组,通过调阅工商信息相关资料、信访核查、听汇报、走访谈话等,对自查情况抽查甄别核实,尤其是“零报告”单位重点核查。截止目前,全县2624名在职党员干部、112名近三年内退休领导干部进行自查,核查36个单位,发现问题7起。(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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