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埇桥区纪委监委紧盯重点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提醒在前、警示在前、监督在前的“惩前提醒”模式,驰而不息狠杀“四风”顽疾,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明确要求,提醒在前。坚持早部署、严要求,及时下发《关于严明中秋、十一两节纪律的通知》等各个重要节点严明纪律规矩,确保廉洁过节提醒通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市“三十条规定”和市、区纪委“十个严禁”等有关要求,让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好廉洁自律的表率和楷模。
紧盯节点,警示在前。始终紧盯“关键点”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区纪检监察网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向党员干部发出廉政提醒,警醒全区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过节意识,不越“红线”、不触“高压线”。
明察暗访,监督在前。坚持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紧紧抓住公款购买和收送节礼、购物卡、变相公款旅游、出入私人会所吃喝、违规大操大办酒宴以及公车私用等情况,筛选出发生过“四风”的单位和部分存疑的问题杀“回马枪”,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责令整改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通过强化监督检查,狠抓作风转变,推进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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