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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埇桥:“亮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时间:2018-09-19 08:3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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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立足主责主业,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从严从实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把握“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全面提升纪检干部的执纪审查能力,从严惩治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对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提醒并及时整改;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通过问责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党员干部“扶真贫、真扶贫”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扶贫领域仍然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甚至顶风违纪的,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也追究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时倒查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

突出专项巡察,形成有力震慑。加强和改进专项巡察工作。专项巡察把各职能部门的履职情况作为巡察重点,全面履行监督再监督的职责。畅通问题线索举报渠道,进一步健全“信、访、电、网、微”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工作模式;统一定制带有“埇桥纪检”字样的二维码和电话的举报箱367个,分发到全区各乡镇街道以及村居,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审查职能,调动村级纪检员、村民代表等各类监督积极性,收集和发现村组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主动加强与扶贫、信访、检察、审计、巡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查处机制,持续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村组干部的惩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坚持“四管齐下”,深化警示教育。坚持检查、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凡是查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不论职务高低,一律公开通报曝光。纪检监察机关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过媒体曝光、文件通报等形式,定期集中通报曝光一批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公开曝光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通过集中学习教育,编发忏悔录、案例剖析读本,集中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让各级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以强有力的警示震慑层层传导压力,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筑牢思想作风“防火墙”。(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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