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霍邱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
明确报备事项。制度分别就重大问题决策的7项内容,重要人事任免的3项内容,以及重要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提出明确要求。特别在大额资金使用上,针对重点领域项目资金使用提出了具体要求,强化对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的源头风险防控。
严格报备时限。制度要求全县各地各单位年度报备事项资料在次年的一月份内报送,其它事项材料要一事一报,并在议事决策后五个工作日内报送。
实行分级管理。制度规定村、社区、乡镇直单位要向所属乡镇纪委报备,乡镇党委政府要向派驻乡镇纪检监察组报备,县直单位向县直分口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
强化监督检查。制度要求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通过查阅资料、谈话了解等形式适时开展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定期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对涉及违规违纪问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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