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学会、协会、老年教育服务机构和其他社会团体的经费管理,防范违纪违规行为,肥东县坚持“自查自纠从轻,被查被纠从重”原则,从4月初至5月中旬,集中开展专项审计自查自纠工作,推动各类协会机构廉政建设。
精心筹划,压实部门责任。由县审计局牵头抓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等单位共同参与,认真梳理摸排全县共160家学会、协会、老年教育服务机构和其他社会团体,并将主管单位、经费来源及使用等情况逐一拉单列表,由各单位认领台账,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逐级压实责任,围绕公职人员兼职取酬、公款招待、发放津补贴、外出考察等问题,认真开展内部审计,自纠存在所有问题。
紧盯重点,坚持惩前毖后。在检查内容、时间、对象上,重点突出对各类机构2014年以来党政领导干部任(兼)职及接受财政资金拨付等情况“大起底”,并以自查自纠为契机,重点查死角、补漏洞、消盲区,对审计前能主动发现问题并纠正整改到位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自查自纠后被举报查实的,从重或加重处理,同时按“一案双查”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加强监管,巩固治理成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前哨”作用,督促各单位对其下属机构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同时,建立定期巡察、常态监督和专项审计等制度,对各类协会机构发生的问题,建立快速核查立案、快速处理曝光机制,形成长效,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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