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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出台专门办法规范商务接待行为和管理

时间:2018-03-23 17:1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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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商务接待工作管理,特别是坚决防止以商务接待为名行违规公款大吃大喝等隐性变异“四风”问题的发生。2017年9月,黄山市落实主体责任,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客商接待报备工作的通知》并建立配套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对商务接待多环节审核和全流程监督,确保商务接待规矩规范,扎紧了管理监督的制度“笼子”,有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更好地服务黄山经济社会发展。

通知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禁上香烟、高档酒水、单价200元以上菜品,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严格请示报备,实行招商引资客商接待事前预报告、事后报备制度,及时报告招商引资商务接待有关详细信息,重点是接待地点、企业名称、陪同人数、接待酒水使用等情况。去年以来,共有市旅委、经信委、农委、民政局、国土局、民宗,文化委、城投集团、市民建等20多家市直单位报备60次商务接待。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市纪委《关于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个一’机制”的通知》要求,市招商局切实落实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主体责任,定期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重点抓好节日节点的明查暗访,发现有关情况及时与报备内容进行比对,有关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强化监督的再监督,市纪委及派驻纪检组经常性组织开展交叉检查、明察暗访,保持了严查“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取得了初步成效。近期,把市直驻黄单位一并纳入报备监督范围,进一步规范了招商引资客商接待行为。2017年,全市上下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招商方式,扎实工作,锐意进取,招商引资不断取得新成效。全市新签内资项目566个,协议投资额676.7亿元;到位资金210亿元,同比增长23%。(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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