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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多措并举 助力脱贫攻坚

时间:2018-03-13 08:5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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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纪委监委紧盯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积极主动作为,印发《关于2018年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持续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开展专项检查。围绕工作部署、工作落实、线索排查、案件查办、机制建设等方面,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工作浮于表面、措施落实不力、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的县镇(园区)纪(工)委,县纪委监委将及时约谈、调度镇(园区)纪(工)委有关负责同志。专项检查结果将予以内部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建立线索台账。深入开展“回头看”,对2016年以来群众信访举报、扶贫专项审计、财政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媒体曝光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进行甄别核实,仔细梳理问题线索,切实做到“见人、见项目、见资金、见问题线索”,对梳理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真正做到底数清、任务明。

坚持定期报告。坚持监督检查发现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定期报告制度,充分发挥“一线”优势和“探头”作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现问题、查处问题和整改问题,每月14日、27日将本级通过监督检查发现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按要求上报县纪委监委党风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带案下沉督办。对扶贫领域典型问题线索和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镇(园区)或单位,县纪委监委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带着问题线索直接查办,做到“问题线索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同时县纪委监委将在省市纪委监委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重点督办的基础上,同步进行延伸督办,确保办出质量、办出成效、办出震慑。

发挥巡察作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聚焦脱贫攻坚,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强化对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计划对全县60个贫困村开展专项巡察,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履行再监督、再检查职责,着力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督促整改、严肃问责。

加大惩治力度。充分利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加强监察。高度关注脱贫攻坚中的涉黑涉恶、“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问题,对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动奶酪”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坚持严查快办,严惩不贷。

严肃追责问责。对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纪检监察机关压案不查、有责不追的,相关职能部门搞形式、搞变通、弄虚作假的,对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听之任之,或者对问题线索隐瞒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地方和部门,要严肃问责追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追究领导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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