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歙县纪委紧盯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为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注重机制保障,层层压实责任。印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明确全县整治重点对象和突出问题,细化各牵头责任单位的任务分工,要求各单位在发现和查处突出问题的同时,及时报送问题线索。制定《歙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脱贫攻坚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等五个方面22种责任追究情形,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注重多方联动,深挖问题线索。县纪委通过“电、访、信、网、微”五位一体,多渠道受理群众反映扶贫领域问题。建立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会商制度,加强与扶贫、信访、财政、审计、巡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开展情况通报、线索移送、调研分析等,促进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半年督查调研,成立3个督查调研组,分别由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带队,深入全县28个乡镇,进村入户实地督查调研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和干部履责情况,一线收集群众诉求。
注重执纪问责,形成持续震慑。对于涉及扶贫领域的信访举报件建立专门台账,单列统计,实行编号管理,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办理时限,全程跟踪,动态掌握,快查快办。1-10月,全县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9件,处理28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履责不力的5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查处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黄山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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