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繁昌县纪委围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继续开展侵害困难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大数据比对筛查问题线索,点对点督办推动问题查处,实现精准监督执纪,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利益,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
重点突出,明确专项整治范围。专项整治以面向困难群体、特定人员的低保、五保、特困救助、医疗救助、危房改造、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补助项目为重点,通过梳理申请、审批、分配、拨付、验收等环节,检查是否存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挪用侵占和贪污违纪违法问题。
数据比对,精准筛查问题线索。联合工商登记信息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和车管所等部门,对补助对象经商办企业、拥有房产和车辆情况进行查询比对,共发现补助对象经商办企业(含个体户)132人,拥有商铺或两套以上住房12人(户),拥有非营业性私家小轿车9人。
严格督办,严肃查处违纪问题。针对筛查后的51条重点线索,交由相关单位纪委进行重点督办,签订《移交督办责任书》,限定完成时限,层层传导压力。县纪委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加强业务指导,强化跟踪督促,对督办的问题线索质量进行集中审核、现场复核,切实做到对侵害困难群众利益行为“零容忍”。
标本兼治,完善监督管理机制。针对相关部门、镇、村在管理上的漏洞,督促建章立制,落实责任,加强整改,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开展责任倒查机制,追究相关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开展谈话95人次,诫勉谈话27人,立案查处24人,严防严惩扶贫领域违纪问题。(芜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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