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凤阳县对全县84家单位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共收到酒桌办公专项整治情况承诺书3100多份,发现问题26个,涉及单位6个。截止目前,已查处问题3起,党政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5人。
此次专项整治共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在酒桌办公的第一步自查自纠阶段,领导小组发现,84家单位居然有75家单位递交了“零报告”的自查承诺书。这样“完美”的结果引起了领导小组的“怀疑”。
面对这种情况,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商讨研究对策。抽调财政、审计、人社等单位35名精干力量,组成7个督察组,主动出击,对“零报告”的单位及其人员进行“地毯式”的甄别核查。此外积极发动群众的监督力量,在县政府网站开设了“纠四风”督查举报曝光专区,鼓励群众利用“随手拍”举报身边“四风”乱象。
围绕核查结果,对在督查中发现自查自纠责任心不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5家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立即整改,重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核查组继续深挖线索,对75家单位近3年来账目进行财务审查,通过审查发现有6家单位在酒桌办公过程中存在手续不规范、违规等问题26个。核查组已对其中16条可查性较高的违规违纪线索进行分类处置,并移交县纪委案件室介入调查核实。
经调查,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人员黄某合肥询价该县某小区外墙保温材料时不听劝阻违规饮用酒水,县粮食收储公司凤阳山分公司经理程某在招待全椒评审专家时违规使用酒水,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黄某、程某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违规违纪单位和人员的问责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当中。(滁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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