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怀远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紧盯干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关键节点,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党员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今年以来,已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54人次,其中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8人次。
为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精准规范,该县纪委监委建立“1+N”联审联查工作机制,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联合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部门开展联合审查。重点围绕是否存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被立案审查调查情况、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是否处于处分影响期等情况,逐一核查、全面过筛。同时,严格落实“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实行部门负责人、协管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四级审签机制,确保审查意见全面、客观、公正,做深做实干部“政治体检”。
在此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还把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开展廉政审查的重要抓手,按照“应建尽建、一人一档”原则,将党员领导干部任免、重要事项报告、问题线索、谈话函询、纪律处分等情况纳入廉政档案,实行动态更新,为党员领导干部精准“画像”。截至目前,已建立并更新县乡两级廉政档案1004份。
在严格把关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将“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和容错纠错、查诬澄清机制贯穿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始终。一方面,通过廉政意见把有“硬伤”的干部挡在门外;另一方面,对拟了结处理、处分期满的党员干部,及时提出不影响使用的廉政意见,为积极担当作为的干部容错纠错,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充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今年以来,提出不影响使用意见52人次。
“今年是集中换届之年,我们将进一步聚焦政治关、廉洁关,对于政治上存在问题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对廉洁方面有硬伤的干部坚决予以排除,做到不回避、不护短,以铁的纪律保障选对人、用好人。”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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