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某某等违反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账外使用村集体资金,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日前,巢湖市凤凰山街道纪工委从严查处了一起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账外使用村集体资金问题。
今年以来,巢湖市纪委监委聚焦底数不清、管理混乱、责任不明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顽疾,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截至目前,该市共排查“三资”领域问题线索120件,立案查处24人,清缴追回资金163.9万元,返还群众财物235.9万元。
农村集体“三资”情况复杂、问题类型多、涉及面广。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巢湖市纪委监委注重压实主管监管部门责任,加强与农业农村、财政、巡察、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专业优势,通过联合检查、实地盘点、核对账目、查阅合同等方式,摸清村集体“三资”底数及运行风险,精准“把脉开方”。
针对检查暴露出的问题,巢湖市纪委监委坚持“查改治”贯通,靶向施策、系统施治。围绕“三资”管理中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督促市农业农村局印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经营权出租、入股等8个合同示范文本,分发到镇街和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指导各地持续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运营。同时,坚持监督检查、个案查处和系统整治相结合,认真梳理“三资”管理领域的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修订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一工”管理细则》《巢湖市村民组集体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从源头堵住漏洞。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关键环节,进一步发挥协同监督优势,加大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推动理清‘家底’、消除‘盲区’、扎紧‘篱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巢湖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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