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这片水域又黑又难闻,岸边几乎寸草不生,自从治理后,水清岸绿,村里环境变好了,咱老百姓心里真高兴……”宿州市埇桥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对芦岭镇相王村老廖组塌陷区水域进行环保问题整改“回头看”时,当地村民满意地说。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埇桥区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监督职责定位,突出监督重点,推动全方位全链条监管,持续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监督,狠抓绿化造林专项监督,以严明的纪律监督压实生态保护主体责任,坚决守牢守住生态安全底线。
把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主动靠前监督,通过约谈提醒、下发工作提示等方式,持续督促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落实落细主体责任。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联合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开展专项督查,重点发现相关单位(部门)存在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处置意见,切实实现绿化造林领域监督全程化。
强化查案治本功能,对往年查处的绿化造林领域案件进行深刻剖析,针对发现触犯“绿线”的典型案例中暴露出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规范、权力运行不透明等问题,不断构建和完善村务监督体系,探索开展“提级监督”试点,梳理村级权力清单,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干部用权。
结合集中整治,聚焦生态环境保护,聚力“群众点题”推动系统施治,紧盯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群众反应强烈等重点问题,精准审慎组织实施生态环境领域追责问责工作,持续督促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对生态环保领域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个人或集体,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手软,以“零容忍”态度查处一起、震慑一起,保证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效。
“环境保护是国之大者,事关民生福祉。”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将始终把牢政治定位,立足政治监督,持续靠前监督,不断将监督执纪问责的效果转化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以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绘就河畅、水清、岸绿、景美“高颜值”生态画卷。(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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