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促进招标人依法履行招标采购主体责任,依法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行为,督促各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近日,肥东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全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强调。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涉及链条长、风险环节多,是反腐败必须啃下的“硬骨头”。针对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腐败易发多发问题,肥东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战略部署,在巩固“四域四化”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集中整治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住建、交通、农业、水利等基建工程项目及国企、公办学校等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作为整治重点,加强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坚持把查办案件贯穿始终,做到“十聚焦、十查处”,一体推进招投标领域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施治。
查办案件是最有力的监督、最有效的震慑。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审计机关、公安机关等对2017年以来处置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对已经办结的腐败案件开展“回头看”,建立起底线索台账,深入挖掘个案背后共性问题、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对于工作中存在的行业领域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以及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作风问题,及时发现、严肃查处,推动责任单位积极履职、规范履职。
“在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过程中,县纪委监委将在保持案件查办高压态势的同时,坚持边查边改边治,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堵塞漏洞,进一步筑牢招投标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的‘防火墙’,为切实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贡献力量。”肥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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