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矸石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有关部门要紧盯堆放处理、运转等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近日,在颍上县案件总结会上,针对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的煤矸石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案件组相关同志说道。
2022年5月,颍上县纪委监委在查办毛圩社区党总支原书记、居委会原主任李某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全县每年因采煤产生的煤矸石约180万吨,且存在煤矸石堆放、经营、管理、运转等环节无审批手续,造成路面损毁、环境污染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案件查办治本作用,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力度,着力发现和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用铁纪守护绿水青山。
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发力。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压紧压实相关职能部门主体责任。积极探索协同联动机制,凝聚监督工作合力,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以及生态环境分局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对煤矸石的经营、存放、运输等方面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做到信息互通、力量互助、资源共享、成果共用,形成上下贯通、步调一致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格局。
针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责任清单,及时反馈至各责任单位,全流程跟踪督促,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通过谈话提醒、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举一反三,摸清症结,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把日常监督往实里做、向深处发力。2022年以来,共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22个。
“我们将聚焦重点,实时跟进,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力度,紧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责任追究,做实做细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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