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合肥市蜀山区纪委监委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积极作为,探索压紧压实派驻机构监督责任的规范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强化对派驻机构联系协调、检查指导、培训考评,充分高效发挥监督“探头”作用。
靶向用力+制度规范,推动工作有序可循。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出台《蜀山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对区纪委监委联系管理职责、派驻机构工作职责、派驻机构干部教育管理、派驻机构考核和奖惩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规定,为今后工作中压紧压实监督责任奠定基础。
厘清关系+准确定责,推动工作稳步前进。详细厘清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区纪委监委三者之间关系,界定出履行监督责任的范围。指导派驻机构建立健全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机制,提高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明确当遇到疑难复杂信访、重大工作任务、专项整治行动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发挥纪检监察协作组平台作用,统筹协调派驻机构工作力量,形成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合力,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提升派驻机构监督力量和监督实效。
畅通交流+督促考核,推动工作提质增效。每季度主持召开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座谈会或工作例会,听取派驻机构工作情况汇报,不定期约谈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督促派驻机构落实管党治党监督责任。每半年对派驻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督导,对履职履责情况进行讲评或通报;每年度对派驻机构开展述职述责述廉及综合考评。半年检查和年度考评情况作为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造成驻在部门“四风”等违纪问题突出的,不作为、不胜任和不称职的派驻机构干部,区纪委监委及时调整,严肃问责。(合肥市纪委监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