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上午8:30,东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杰当选东至县首任监察委员会主任,并面对宪法庄严宣誓,标志着该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坚实步伐。

自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该县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研究、靠前指挥,主动协调解决县监委办公用房、编制划转、人员转隶、经费保障等具体问题,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稳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各项工作。

东至县纪委切实履行好专责职责,精心谋划、具体操作,主动向市纪委和县委请示汇报相关工作,加强与县人大、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检察院、县财政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的做好摸底调查、机构设置、人员转隶、制度机制、办公场所等各项基础工作,形成了县委统一领导、纪委牵头推进、各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东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产生后,将依法产生县监察委员会首届领导班子,挂牌成立东至县监察委员会。(池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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