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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时间:2020-04-15 09:0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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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晚,池州市委书记、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宏主持召开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审议通过《2020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要聚焦突出问题“查”,紧盯重点领域、薄弱环节、重要节点,加强对权力集中、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关注国有企业、机关二级机构、县乡基层等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真正落实到“最后一公里”。要坚持标本兼治“改”,把教育、惩治和制度贯通起来,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督促制度规定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会议强调,制定出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抓好学习贯彻,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压实党委(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充分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坚定不移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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