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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芜湖一派出所所长退休仍难逃惩处

时间:2019-01-10 06:5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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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伪造身份证罪对被告人郭本杰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2万元……”近日,无为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郭本杰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

据了解,郭本杰曾先后担任无为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副所长、牛埠派出所所长、城北派出所所长,于2015年提前办理退休手续。2012年5月,牛埠镇派出所辖区内汪某贵邀集汪某勇等10人携带凶器寻衅滋事,时任牛埠派出所所长的郭本杰,在接受汪某贵多次请求对其从轻处罚的请托后,利用主管、经手刑事案件的职务便利,避重就轻为汪某贵等人开脱说情,使涉案众人没有受到刑事立案追究,最终只以行政处罚结案。

上述案件只是郭本杰“帮忙说情”案件中的一起。2018年7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无为县纪委监委对郭本杰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当年10月,郭本杰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经查,2005年至2015年,郭本杰在担任无为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副所长、牛埠派出所所长、城北派出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庇护涉黄、涉毒、涉赌场所。在行业检查、治安处理、超生儿违规入户等方面为会所、宾馆等经营者及个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多人财物。

事实证明,黑恶势力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滋生黑恶势力需要一定的社会土壤。涉黑涉恶势力与其“保护伞”是共生关系,扫黑必须除“伞”。

“我们将不断加大对涉黑涉恶势力和其背后‘保护伞’的打击力度,坚决斩断各种利益‘输送链’。”无为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2018年以来,无为县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出台问责办法,明确任务分工,规范工作流程。对该县查处的432名违纪党员干部线索认真对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精神,再梳理、再研判。建立涉黑涉恶腐败线索管理台账,及时接收、登记政法机关移送的各类涉黑涉恶腐败及其背后的“保护伞”等问题线索,并从快从严查处涉黑“保护伞”。截至目前,已移送司法机关2人。(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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