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宣城市委坚持在制度中固化、在培训中强化、在巡察中显化,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推进作用。
在制度建设中固化。在《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等市委文件、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和每一轮巡察方案中,明确提出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市委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以制度规范、固化对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巡察监督。
在业务培训中强化。在市委每轮巡察培训会上,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巡察开展业务培训,在今年3月份举办的全市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巡察业务培训班上,邀请专家就如何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市、县两级全体巡察干部、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直单位派驻纪检组长进行全覆盖培训,有针对性地提升巡察业务能力。
在巡察监督中显化。2016年以来,该市在巡察监督中,先后指出16个被巡察党组织(宣城日报社等4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等3个市直二级机构、誓节镇等8个扩权强镇试点镇党委和宁国港口生态工业园区党工委)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问题,并督促其完成整改,纠正部分同志对意识形态工作“虚化”的认识。特别是自今年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开始,从市委宣传部抽调专员进入市委巡察组,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切实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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