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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整改】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7-02-05 09:0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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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18日至8月23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校党委开展了专项巡视,10月21日向我校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省委第三巡视组此次巡视,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安徽师范大学党委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也是对全校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和有力促进。我校党委诚恳接受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坚决贯彻落实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一件不落、一招不让地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努力做到让省委满意、让社会满意、让广大师生员工满意。学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组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全程推动作用,校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校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带头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部门(单位)、各级党组织,明确整改责任,逐条逐项整改,领导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推进。巡视反馈的所有问题均已全面开展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目前,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11项问题,校党委逐字逐条进行了认真梳理,一条不落,形成了52条整改意见。有46条已整改到位,有2条基本整改到位,有4条正在积极整改过程之中。同时,立足学校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实际,围绕巡视反馈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新建制度42项,修订制度15项,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省委第三巡视组向我校反馈巡视意见后,10月24日、27日,我校分别召开了专题会议、党委常委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文件要求,逐条逐句学习研究第三巡视组《关于对安徽师范大学党委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我校党委认为,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校开展的巡视工作,是对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一次“综合会诊”,是对全校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我校改革发展的一次“整体把脉”。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直指问题,学校党委要严肃认真对待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态度端正,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10月28日,学校印发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11月4日,学校召开全体校领导、全校副处以上干部参加的巡视整改动员会,全面动员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并向14个责任部门(单位)和25个院级党组织下发了《省委巡视组对我校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书》。学校党委要求,各部门(单位)、各院级党组织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巡视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学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让巡视反馈问题见底清零。

(二)加强组织领导。我校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组,由校党委书记顾家山任组长,校长王伦、纪委书记程度、校党委副书记李琳琦任副组长,副校长王绍武、朱家存、毕明福为领导组成员,负责研究解决整改落实中的重要问题,对整改工作直接领导、全程推动、全面把关。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并抽调8名同志集中办公。完善了整改工作机制,建立了整改办公室周例会制度、联络员制度、对账销号制度、整改落实情况周报告和月总结制度、整改工作定期推进制度,厘清了“第一责任人-校领导班子成员-责任部门负责人-院级党组织负责人”责任体系,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巡视整改期间,我校先后召开了7次党委常委会、5次专题会、7次整改办公室周例会、2次整改工作推进会,各院级党组织和有关整改责任单位也分别通过会议和其他多种方式,研究、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三)狠抓责任落实。聚焦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分析研究,制定了学校《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校开展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把巡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3个方面11类52项整改任务,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对每一项整改措施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期限。为做到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落实到事、限定到时,各责任部门(单位)对照整改方案,分别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严格执行对账销号制度,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凡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说明情况,并积极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

(四)强化督促检查。我校把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各部门(单位)、各院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作为年度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整改落实情况周报告制度和月总结制度,每周一编印《巡视整改工作简报》,每月撰写阶段性总结,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校巡视整改领导组根据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作出部署安排,分别于12月2日、11日,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逐一听取各责任部门(单位)关于本单位牵头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同时,领导组办公室加强督办督查,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共发出整改通知单10份、抄告单15份。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切实解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够及时、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结合实际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进力度不够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党委常委会议、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等形式,及时传达和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研究制定了学校《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实施办法》,加强对上级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及时制定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动员部署开展“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专项治理和“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

(2)针对有些工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未完全到位问题。学校党委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引导全体教职工树立“以生为本”的服务理念,将改善校园民生和保障学生权益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自查自纠一切侵害学生权益的行为。完善管理,确保学生食堂质量和服务,规范学生教材招标程序,切实维护学生利益。

2.切实解决“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执行还不够”的问题

(1)针对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严格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和《校长工作规则》,制定学校《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党委全委会议、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的统筹安排。定期召集校领导碰头会,通报上一月分管工作情况,部署协调本月有关工作。修订学校《党委常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题征集办法》,规范议题设计。

(2)针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够问题。严格执行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2016年以来,学校所有“三重一大”及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均实现了“不经调研不上会、不决策”,突出会议集体决策、依法依纪决策和科学民主决策。对学校校区功能进行调研和论证,提出了完善方案,下一步将组织开展意见征求和咨询论证,充分凝聚师生员工和专家学者的智慧,为顺利推进校区功能调整奠定基础。

3.切实解决“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下气力不够”的问题

(1)针对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切实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院级党组织负责人学习例会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宣传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学校《院级党组织宣传思想工作考核细化标准》。坚持深入师生,收集反馈师生诉求,组建信息员队伍,做好网上网下信息收集,编制信息周报,对全校17个学院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状况进行问卷调查,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加强对讲坛、论坛和学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发挥宣传阵地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宣传阐释和理论研究。

(2)针对党委对一些师生反映的问题缺乏调查分析、教育疏导举措问题。通过校领导接待日、每月一次的院级党组织负责人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等方式,了解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对师生阶段性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回应和处理。通过学校信息公开栏和网站,按照相关规定全面公开干部任免等信息,有效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针对师德师风和个别干部党的观念、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强问题。健全师德师风考核,严格执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学校《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将师德师风与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聘期考核、评优奖励、人才项目评审等结合起来,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继续开展干部和教师各类专题教育,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加大学习考核力度,将师德师风教育融入干部培训、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教师校本培训课程。加强师德师风典型宣传,注重挖掘一线教师教书育人先进事迹,编印《师大故事辑》,宣传报道学校教师典型。强化师德师风监督,设立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师德师风建设专题网站。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出台学校《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充分发挥学校学术道德委员会作用,进一步规范学术行为。

(4)针对理论学习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强化校院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力度,将理论学习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纳入院级党组织重点考核内容,明确院级党委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修订学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加强院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督促检查,严禁以工作布置会代替理论学习。对个别将政治学习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清退全部“政治学习考勤费”,责成单位党委负责人在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反思,并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制定院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检查考核细则,确保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落实到位。加强对党建和思政工作的总结和创新,成立党建和思政教育工作研究会,组织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论文征集工作。制定学校《“行知讲坛”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全校性的政治理论学习。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利用“微思享”宣传教育平台,每周推送重大理论学习热点,开展知识测试。邀请专家结合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做好专题辅导,澄清理论问题的模糊认识,扩展师生理论视野,坚定广大师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5)针对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问题。严格执行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新进教师培养导师制管理办法》和《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科研奖励办法》,鼓励青年教师提升教研能力,注重成果凝练。制定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实施意见》,做到集体备课、集体研讨。“基础”课名师工作室出版了《名师访谈录》,“纲要”课名师工作室完成了课程教学重点难点问题的整理工作;加强对思政课教师的教育培训,注重思政课青年教师社会实践锻炼,先后组织教师参加教育部井冈山基地培训、省委教育工委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班学习等,资助青年教师访学,提升青年教师的学识素养和思政课教学效果。思政理论课组教师参加首届全国“形势政策”课教学巡回展示活动,获得全国三等奖,2016年安徽省高校思政理论课教师说课比赛决赛获全省一等奖。

(6)针对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不高问题。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科学论证学校2017年专职辅导员进人计划,进一步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依据教育部第24号令、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修订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强化辅导员队伍建设。举办新任辅导员和毕业班学生辅导员校本培训,提升辅导员业务能力。开展第六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提升辅导员职业素养。开展辅导员校本课题、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培育计划以及辅导员论文大赛,提升辅导员科研素养。出台学校《校内人员借用(调)管理办法(试行)》,切实解决辅导员队伍稳定和兼职问题。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不平衡”的问题

(1)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建意识不强问题。组织深入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学校《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把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列入学院和职能部门议事日程,不断深化班子成员“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思想认识,增强对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建工作的政治担当。构建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一岗双责”责任体系,用制度确保党建工作和事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定期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开展校内培训,选派了18位教工支部书记参加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培训,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建业务能力。全面开展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在制定中层领导班子新一轮任期目标责任书过程中,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了学校《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办法》,着力解决基层党建弱化虚化淡化问题,推动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良好局面。

(2)针对基层党组织没有按期换届和设置不合理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学校《院级党组织工作条例》《院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办法》《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制度,组织22个任期届满的院级党组织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支部书记。细化加强研究生党建工作办法,对人数较多的4个研究生党支部进行合理设置。出台了学校《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述职考核办法》,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考核监督与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精心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党性教育,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相关制度,规范基层组织生活的内容和形式。组织开展“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配备和记录情况检查,对记录不规范的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

2.切实解决“党员教育监督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形式单调、内容单一问题。强化典型选树和示范引领,定期组织开展评优评先,修订学校《党内评选表彰办法》。制定学校《党校和分党校工作条例》,建立了校、院、支部三级培训体系。为全校各支部和处级干部购买“准则”“条例”四合一读本。拓展党支部工作方式和活动形式,利用网站、微博和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党组织与党员的联系沟通,增强基层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制定学校《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考评办法》,切实规范了支部建设。做好2016年党建校本课题结项和2017年课题立项工作,总结固化成果,支持品牌创建。结合2017年预算编制,设立院级党建经费专项,并制定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组织关系接转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加强离退休党员和流动党员教育管理。

(2)针对党员管理和党费收缴等问题。结合“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做好“4+4”专项工作。召开党建重点工作部署会、集中培训会、专项工作推进会等,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督促相关院级党组织进一步做好“失联”和“口袋党员”联系排查工作。结合年底党内统计,依照相关规定在12月16日前进行了组织处理和清零,278名“口袋党员”中87人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对191名“口袋党员”给予组织处置(其中自行脱党除名36人,不予承认党员资格155人)。完善党员名册、党员档案和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等基础材料,并区分不同情况,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工作。加强党员党性和纪律教育,对发表错误言论的个别党员进行批评教育。扎实开展“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专项整治工作,对近年来学校党费收缴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较好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党员按规定交纳党费的思想认识。结合学校工资调整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党费收缴标准并足额缴纳,并制定了学校《党费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定期开展党费自查、建立党费台账。

3.切实解决“党员发展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少数党组织发展党员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从严把好党员发展的政治关和综合素质关。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杜绝发展党员过程性、阶段性教育管理不到位和党籍材料不规范的问题。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党员的教育培训,严格考核,不断提高党员队伍质量。加大在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特别是高层次人才中发展党员力度,2016年发展教工党员13名。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切实解决“责任担当不够,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重部署轻督办”问题。开展52个处级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制定工作,压实工作责任。着手制定二级单位党建和事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进一步细化绩效考核。研究制定学校《督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推动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督办落实,通过印发《督办通知单》、反馈《督办事项办理情况报告单》,进一步规范了督办流程。根据学校党政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每季度对学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切实推进工作落实。

(2)针对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不强问题。开展经常性的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结合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点清单和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定期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互查。全校52个单位对2012年制定的职权目录、流程图、风险点和防控措施逐一进行调整和修订,共清理出职权342项,绘制流程图310份,查找廉政风险点585个,确定高级风险点186个,制定防控措施1295条。结合“两学一做”第三专题学习研讨,加强督导,强化纪律意识。

(3)针对有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硬任务,纳入干部任期目标责任管理,并进行专题审核。制定学校《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谈话函询的暂行办法》,严格执行谈话函询等制度,突出抓细抓早抓小。强化《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贯彻。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实施办法》。定期签订《中层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与反腐倡廉建设任期目标》,并纳入处级班子任期目标进行考核管理,落实“两个责任”,实行“一岗双责”。

(4)针对党委支持纪委问责不够问题。严格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奔高线。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实行“一案双查”。制定出台学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细则》,明确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总体要求、具体方式和组织保障。认真落实学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施细则》,完善问题线索管理,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流程,推行谈话记录电子化,提高办结质量。严格执行安徽省《关于加强和规范纪律审查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问题线索管理,及时上报纪律审查情况。认真核查巡视移交和省审计组发现的问题线索,对2起违纪违规问题立案查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3人、通报批评5人、责令检查2人。

(5)针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不深入问题。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构建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的意见》,夯实“十项制度”,提高教育效果。制定学校《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廉政文化进校园和廉洁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校园文化环境。在2016年度全省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中,我校荣获艺术设计类作品二等奖2个,三等奖6个。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件,强化震慑作用,促进引以为戒。及时转发各级纪检通报,加大以案说纪和警示教育力度。组织开展“两个《准则》、四个《条例》”的学习。

(6)针对学校规章制度不够完备问题。严格对照巡视整改要求和廉政风险防控需要,以《安徽师范大学章程》为统领,以实现岗位职责全覆盖、廉政风险无死角为目标,对全校的规章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地梳理,形成了《安徽师范大学规章制度汇编》,建立了制度建设清单。对一些需要制定和修订的制度进行了及时补充和修订,共新建制度42项,修订制度15项,弥补了制度缺失,完善了制度体系。学校还出台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和废止进行了规定。

(7)针对师德师风、职工违纪、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性文件建设存在的问题。学校人事、财务、科研、资产、基建等部门及时修订相关制度,制定了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暂行)》新进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试行)》《基本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基建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基建工程款支付办法》《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费使用办法》《修缮工程管理办法》等制度,修订了学校《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科研管理费使用办法》等制度,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认真落实《安徽省高校内部控制制度操作规程》,制定了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切实完善内控机制。

(8)针对少数部门内部管理和监督不够严格,制度执行不力问题。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干部提任前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暂行规定》,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函询、述职述廉、干部提任前征求纪委意见、廉政承诺、廉政考核等制度。关注校园热点、重点、焦点问题,继续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建议书”制度。今年以来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已就有关热点问题下发监督建议书4份,及时对有关单位进行提醒、警示和督促。

2.切实解决“执纪监督不严,纪委落实‘监督责任’还有缺失”的问题

(1)针对纪委“三转”还不到位,聚集主责主业不够问题。认真贯彻学校《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三转”。清理不必要的兼职,把监督检查重点转移到对主责部门履责情况的再监督和问题线索的问责查处上来。明确学校纪委书记聚集主业,不再从事与纪检监察无关的业务。纪委书记、副书记不再担任校属企业监事长(主席)和监事等职务。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2016年度已有4人次纪检干部先后参加省纪委举办的纪律审查、干部监督、信访举报、审理实务等业务培训;4人次参加东南十一省属师大、教育部纪检组第一片组业务交流研讨。

(2)针对日常监督重形式、轻效果问题。定期开展廉政约谈和警示提醒,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强化对党员干部、广大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纪律教育。加强部门联动,通过集体会商、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方式,发挥纪检监察监督、信访监督、审计监督、财务监督的合力。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2016年度校纪委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一场,受教育人次达300余人;开展《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学习与测试,参与人次达500余人,优良率达95%。对信访反映、巡视发现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安排专人对自学考试和成人高考阅卷、2017年美术招生评卷、研究生自命题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制定了学校《纪委委员联系院级党组织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学校纪委委员监督协调、上下联系的作用,加强对院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的培训与指导,推进执纪监督向基层延伸。

(3)针对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意见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了审计整改的联动、报告、督导检查、追究四种机制。对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4起典型问题移交校纪委、监察处进行了处理,对未完成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建议的2个单位再次发出审计整改通知书,并责成相关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

(4)针对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沟通协作显欠缺问题。与芜湖市检察机关建立了共建机制,签订合作共建协议,加强业务交流,推进检校联动协查。坚持招标采购廉洁准入和黑名单制度,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国旅学院、经管学院、皖江学院、环工学院、机关党委等单位分别赴芜湖县检察院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了廉政教育。

3.切实解决“廉洁纪律执行不够,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管控不力”的问题

(1)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漠视纪律规矩,律己不严问题。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严格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坚持调研论证、公示公开制度。健全完善经济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合同会签制度和法律顾问咨询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的资源配置长效机制。

(2)针对个别项目招投标存在廉政风险问题。严格执行学校《处级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认真开展述廉述责和约谈提醒,防范廉政风险。对处级班子任期目标廉政责任提出七个方面的约束性要求,要求实现任期内零违纪。始终保持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强基建、后勤、招生、科研、财务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机制建设,加大过程性审查和监督力度,对违纪行为进行重点排查,对腐败问题零容忍,坚持快查快结,严厉惩治。

(3)针对工程建设疏于监督管理,廉政风险较大问题。皖江学院自2012年以来,未再发生超付工程款现象,对2012年以前超付的工程款已部分追回,其余正通过各种方式积极解决。文津花园项目长期借款给施工单位的问题,正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加强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制度建设,强化廉政意识和要求,重新梳理工程项目领域廉政风险。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校党委对有关单位时任领导班子给予了通报批评,责成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在2016年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

(4)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严格执行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制定了出台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借款和投资决策程序。科创公司的571.09万借款已归还学校。完善了利用学校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决策程序和操作规程。针对有关问题,校党委对有关部门时任领导班子给予了通报批评,并在2016年民主生活会上深刻检查,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针对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对2012年以来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支出中不合理和不规范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要求相关项目负责人将不合规使用的科研经费立即进行清退,共清退科研经费159.9万元。同时,对有关部门时任领导班子给予了通报批评,并在2016年民主生活会上深刻检查。落实校院两级科研项目管理权责,加强科研项目分类管理,强化科研项目管理责任、科研经费使用中科研项目负责人的直接责任、学院监管的主要责任、学校监管的主体责任。健全科研管理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全面修订完善学校科研管理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新建和修订学校《关于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经费使用的暂行规定》等11项制度。开发和升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信息系统,实现2016年以来科研项目经费全部通过科研经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预算控制与执行使用。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使用与报销管理,明确科研项目各类经费支出的范围和标准,实行全面预算控制。严格经费使用与报销管理,严把经费报销关口,严守支出审批程序。加强横向科研项目管理,规范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加强科研政策的宣传与培训,在全校师生中组织开展专项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科研经费使用的规范意识。

4.切实解决“执行组织纪律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存在问题。严格执行学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加强对不同岗位推荐形式和推荐范围的分类设计。制定了学校《关于改进中层领导人员推荐考察工作的若干意见》,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的了解干部。制定实施中层领导人员轮岗交流计划,有序推进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全覆盖。对超过任职期限干部和缺岗的岗位进行梳理排查,制定交流轮岗具体方案,考虑到岁末年初学校各项工作实际,将于本学期工作结束后组织实施。

(2)针对人才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创新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挥顶层设计、统筹协调作用。严格执行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暂行办法》,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科学编制2017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制定了学校《关于改进和加强高层次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严格执行学校《教职工培养培训管理规定》《青年教师社会实践暂行办法》《2015-2020年办学骨干国(境)外研修工作规划》,加大青年教师培养力度,制定了学校《青年教师能力提升实施意见》。制定了学校《 “十三五”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文津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积极争取芜湖市高层次人才政策,切实加大高层次人才稳定力度。制定了学校《新进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进人招聘工作。

(3)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密问题。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制定了学校《关于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实施办法》和《中层领导人员兼职管理办法》,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建立了干部监督信息档案,完善干部档案,严格落实个人述职述廉、个人事项报告、出国(境)审核、在行业学会兼职审批、档案审核和函询、诫勉等制度。强化干部提拔审核措施。改进与干部谈心谈话方法,提高谈话质量,掌握干部基本情况和思想状态。

(4)针对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问题。构建了分类考核体系,修订学校《教学科研系列各级岗位聘期职责基本条件》《教学科研系列各级岗位履职考核办法》。完善职称聘任条件,修订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完善绩效考核方式,开发了二级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测评系统,提高考核评价的针对性、科学性、公正性。推进“党建”与“发展”两项考核,修订了学校《二级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暨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逐步改进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5)针对个别干部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问题。开展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的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相关制度,2014至2016年间的16名干部填报不规范、30名干部漏报部分金融理财产品、2名干部有瞒报行为问题,学校党委已在当时的工作过程中,视情节分类作出处理,其中免去2人职务、对1人函询并责令作出检查、对29人批评教育、要求16人补报或规范填报。按照省委组织部的建议,对2015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视不同情节,分类对2人进行函询,并责令作出检查;对2人批评教育,责成书面说明情况;对2人个别谈话,要求书面说明情况;对3人进行了口头提醒,要求补报或规范填报。把领导干部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作为民主生活会、述德述职述廉、考核和选拔任用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

5.切实解决“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1)针对会议文件精简不够有效问题。修订学校《党政公文处理办法》等制度,对文件制发等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实行规范性文件年度立项制度。学校出台《关于会议管理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学校会议的组织和管理。

(2)针对“三公经费”管理不够严格问题。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严格执行安徽省《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和《安徽师范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安徽师范大学公务接待费用报销暂行办法》,严格实行“四单合一”,切实规范管理“三公经费”。自2016年6月以来,公务接待活动中,杜绝了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的现象。

(3)针对车辆管理中存在问题。学校制定了《公务车辆维修管理办法》,通过招标形式确定车辆定点维修供应商。制定《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并发出公车使用管理整改通知单,对巡视中反映的有关单位存在违规用车问题,校纪委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对时任领导班子进行了通报批评,责令整改,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反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学校《公务租车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公务租车统一加入芜湖市直机关车辆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租赁平台,杜绝私自租车现象。

(4)针对津贴补贴和劳务费发放名目繁多问题。严格执行学校《教职工校内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校内专项经费发放教职工劳务费实施细则》《专项外经费发放教职工劳务费实施细则》。校领导清退了无发放依据的劳务费15.061万元,并在学校党委民主生活会上做了深刻反省,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出台学校《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的实施意见》,对劳务费等各类津贴补贴实施分类管理,规范发放名目,杜绝无依据发放。

三、坚持不懈抓好整改,把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根据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我校经过两个月的整改,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整治,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与省委要求和师生员工的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我校党委将按照省委巡视工作的要求,坚持常抓不懈,从严从实,善始善终抓好整改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一是切实强化“两个责任”。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认真落实学校《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目标管理,与学校事业发展、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健全完善“两个责任”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自觉履行好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和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聚焦主业,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考核,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

二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严从实,认真抓好有关专项整治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全面纯洁起来。在抓好领导干部经常性教育的同时,注重八小时外的监管,净化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大力弘扬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师德风范,增强为师生服务意识,实施阳光用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学校《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坚持原则、执行标准、履行程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深化干部制度改革,落实党委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规范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动议环节,提高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针对性,考准考实德能实绩,深入了解干部的日常品行和一贯表现,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切实抓好领导人员能上能下相关制度建设,及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加强中青年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锻炼,更加注重领导人员的基层经历和工作实绩,更加注重必要台阶和递进式的培养,不断优化干部队伍整体结构。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加强与干部谈心谈话,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档案,严格落实个人述职述廉、个人事项报告以及相关函询、诫勉等制度。强化干部提拔审核措施,做到“凡提必审”。每年随机抽查核实个人事项报告比例不低于报告人数的10%。加强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干部学分制管理办法,探索开展专职管理干部国境外培训,分层分类开展党性教育、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着力锤炼一支符合“好干部”标准的干部队伍,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力支撑。

四是切实抓好后续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始终把巡视整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紧抓不放。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坚持已经采取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成果。对于尚未完全整改到位或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实抓好,适时开展“回头看”,梳理检验整改落实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解决整改落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五是切实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依法治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整改成果,强化问题导向,注重举一反三。以整改落实为契机,深入分析和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既立足于解决已经发现的问题,又着眼于建立长期管用的制度规范,把集中整改与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同部署同落实。注重发现和总结带规律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治本之策,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努力形成系统全面、相互衔接、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我校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整改工作与“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将整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校上下改进工作作风,加快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开创学校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校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5910027        传真:0553-5910027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九华南路189号(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学校办公室)  邮编:241002  

邮箱:office@mail.ahnu.edu.cn


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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