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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弄虚作假套补助 以权谋私终受处

时间:2018-10-08 15:1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以案警示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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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发现】

2018年6月,五河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浍南镇裴家村党总支书记高云存在涉嫌谋取残疾人协理员补助等违纪行为,县纪委立即组成核查组,对此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核实。

【情况核查】

经查,为了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2010年2月,蚌埠市残疾人联合会下发《关于招聘全市村(社区)残疾人助理员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将残疾人助理员配备到村(社区),并明确残疾人助理员的招聘条件为具有本地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的直系亲属,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

2011年至2015年期间,浍南镇裴家村一直聘用该村残疾人高某某为残疾人助理员,并每年为其发放补助2000元。2016年,因高某某的年龄超出残疾人助理员的条件限制,裴家村残疾人助理员一职则须更换人员。在利益面前,该村党总支书记高云却打起了歪主意,思来想去后,他将目标锁定在本村残疾人王某的身上。为了套取残疾人助理员补助款,高云在王某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王某作为该村残疾人助理员进行上报,具体工作和残疾人助理员补助款则由高云本人承担和取用。

【处理结果】

针对高云同志违反廉洁纪律,以他人名义谋取残疾人助理员补助及其他违纪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五河县纪委常委会议2018年9月11日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纪者说】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村书记,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愧疚与不安,我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吸取教训,端正思想作风,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实际行动改过自新。”检讨书中,高云懊悔不已。

【执纪者说】

基层农村干部往往是村民最信任的人,是村民权利和利益坚定的守护者和捍卫者,担负着让全村人日子越来越好的重任,然而本案中的高云却辜负了这份责任和信任,在利益面前首先想到了自己,以致发生弄虚作假套取残疾人助理员补助的行为,虽然数额不大,但影响较坏。基层党组织要以该案为教训,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通过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多做群众贴心人。(五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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