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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公款姓公 一分一厘不能动

时间:2017-06-28 08:4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以案警示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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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0日理购80万,2010年10月21日理终”

“2011年11月10日理购220万,2011年11月11日理终”

“2013年10月15日理购300万,2013年11月7日理终”

……

从邮政储蓄银行提取到的泗县墩集镇财政所马浩的交易明细,令审查人员很惊讶,“挪用了一千多万的公款,只收益两万多……”

马浩,从学校毕业后,就一直担任着单位会计一职,现已51岁的他几乎半辈子都在与财务打交道,每天由马浩经手的钱不计其数,渐渐地,马浩心思开始活泛起来。

马浩在山头镇财政所担任副所长期间,镇里所有新农合、农业保险等收入都是由马浩来代收。“代收的钱是交到山头邮政储蓄所,是我个人的户,卡也是在我身上,镇里安排上缴,我才去上缴。这些钱会在我手里一段时间。”马浩发现了这个时间上的漏洞,凭着自己的聪明劲,他很有把握的认为用这个时间差来动点手脚不会被人发现。

“马所长,我们今年理财产品的任务数还差几个,我看您账户上经常有大额的资金,我们有‘日日升’‘月月升’‘鑫鑫向荣’等理财产品,利息高,而且需要用钱时可以随时提取,绝不耽误您办事。您看怎么样?”

“让我考虑一下吧。”马浩心动了,这件事看起来保险还做了个人情。

没过几天,马浩就开始挪用公款购买理财产品了。

“当时购买这些理财产品,一方面我认为是帮助了朋友,他们单位有任务,支持了他们单位工作;另一方面我也认为能产生收益,个人能使用这个钱,就起了贪心。”马浩给自己的行为找到理由后便心安理得地挪用了起来。

马浩很谨慎,从2010年10月至2014年12月,马浩共挪用公款31次,挪用数额累计1310万元,而挪用最长的时间只有24天,大多数时候没超过5天。自以为自己的这个小聪明耍得好,却终被识破。

2016年12月1日,马浩被开除党籍,12月30日,马浩被开除公职,其涉嫌违法行为交由司法机关处理。而时任山头镇财政所所长周昌习也因监管不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动,更不能乱花。监督缺失,有权必任性,马浩作为一名会计,却能够挪用上千万元的公款在长达五年时间里未被发现,这是权力未受监督的恶果,也是权力任性导致的“微腐败”。我们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反腐倡廉机制建设,从源头上管住“微权力”。(泗县纪委审理室  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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