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璧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带领机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结合相关事例及个人学习体会和思想感悟,就部分重点章节和条款进行阐释和解读。

会议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新修改的宪法在总结和肯定反腐败工作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绩的同时,对监察委员会的产生、组成、性质、地位、工作原则等都作出了规定,赋予了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模范遵守宪法要求,带头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和监督,做宪法的忠实实践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聚焦反腐败职能定位,履行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双重职责,自觉加强学习宣传和实践运用,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持之以恒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切实提高反腐败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把制度优势更多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在纪法有序衔接、有效贯通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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