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庐江:三举措积极组织学习《监察法》

时间:2018-03-28 08:2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杨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审议通过后,庐江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组织机关干部,采取交流互学、对照自学、思考促学等方式,开展学习讨论。

讨论交流互动学。通过领导领学、常委会研学、分组自学等形式,全方位学习。要求全体干部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力求学习效果尽快转化为工作动力。

摆进自己对照学。围绕如何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养,把自己摆进去对照学,在理论结合实际的思考中探索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从而达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的目的。

联系工作运用学。对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基本内容进行详细研读,联系实际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疑问进行深入剖析,明确思路和推进措施,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全面提升监察效能,切实提高贯彻执行能力和水平。(合肥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头条号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